期货投资
什么是涨跌停板制度及逐日清算制度?
交易所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能保证交易者不违约吗?
不难想到,如果价格走势对交易者不利,损失一下子超过保证金,那么保证能力岂不是丧失了吗?比如,假定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会员的铜期货交易收取5%的保证金,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8%的保证金,如果一位客户当天买进期货合约后价格暴跌了10%,那这位客户不是全亏完了吗?这个疑问有没有道理?有道理!
问题是交易所早就想到了,针对性措施就是规定每一交易日中,期价的涨跌不能超过一定的幅度。这一规定的幅度通常被称为最大波动限制或涨跌停板制度。
比如,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合约规定的涨跌幅不能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假定上一交易日期铜的结算价为每吨50000元,按3%计算就是1500元,于是当日交易的期价最高不超过51500元/吨,最低不低于48500元/吨。所谓结算价,指的是当天该合约所有交易量的加权平均价。这样,3%的涨跌幅配上8%的保证金,问题不大了吧?!
涨跌停板制度的目的是防止交易者当日将全部保证金损失完毕,从而失去保证能力。然而,如果接连几个交易日的价格连续对交易者不利,那么累积下来的结果仍旧可能使交易者的损失超过保证金,这又该怎么办?
对此,交易所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就是实行逐日清算制度。
所谓逐日清算,就是每天按照当日的结算价对交易者所拥有的头寸进行清算。如有盈利,将盈利划入交易者的保证金账户上;如有亏损,将亏损从交易者的保证金账户上划走。如果交易者保证金账户上所剩余的资金比应付的保证金少,应该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补足。如果不能及时补足,说明保证能力不足,按照规定,交易所或经纪公司可以采取强制平仓措施,以消除该交易者违约的可能。
可见,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及逐日清算制度三位一体,为期货交易所实现担保履约奠定了制度保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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